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买重疾险的6大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买重疾险的6大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母亲之前得过冠心病,被太平洋保险业务员忽悠办理保险了,现在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对如实告知做了明确规定,如图:
可以看出,如果投保时不如实告知,就算保险公司不知情(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但后期涉及到理赔时,保险公司查询被保险人的就诊记录,明显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肯定会拒赔,还有朋友说有两年不可抗辩期,抗过两年就没事了,先不说能不能抗过两年,是不是可以理解,法律鼓励大家都这样投保,钻保险法的空子呢?肯定不是。
还有朋友会说,保险公司拒赔,我就提***讼,打官司,是的,可以打官司,这是你的权利,但不要忘记,在家人病重住院期间,需要有人照顾时,却要耗费精力去和保险公司打官司,而且你的胜算能有多大?
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理赔***也很常见,其中就有一部分***就是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
从题主的描述中猜测应该是购买了医疗险或者重疾险的保险,这类保险健康告知问卷都会问及冠心病,如图:
建议题主
,如果能有书面或者录音或其他证据证明您母亲是被忽悠购买的,申请退保是可以全额拿回保费的;
另外,如果投保单上被保险人、投保人不是亲笔签名,退保也没有损失。
以上,希望对题主有所帮助,如果还有疑问,可直接联系我。祝好!
1、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成立超过两年,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也就是非常有名的“不可抗辩条款”,关键词是“超过两年”。
2、在保险公司重疾险的实际操作中,不可抗辩条款的表现形式是:客户投保之日起两年后,初次罹患保单载明的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投保两年之后得的重疾,跟投保前得的病一样,保险公司不赔;得的病不一样,保险公司赔。由此可见,冠心病首先不影响其它重疾的理赔。
3、冠心病是心脏冠状动脉粥样硬化,使管腔狭窄或堵塞,或发生功能性改变,导致心肌缺血、缺氧或坏死而引起的心脏病。很多保险公司把严重冠心病列入了重疾保障范围,其定义如下:
4、如果你母亲住院时所患冠心病并不符合“严重冠心病”的定义,那么交完第三期保费后,在未来即使罹患保单载明的“严重冠心病”和其它重疾,保险公司也会赔偿。罹患不在保险责任内的疾病,当然不会赔偿。
5、我的结论是:投保两年后,冠心病既不影响其它重疾的理赔,又不影响严重冠心病的理赔。站在客户的角度,如果身体状况目前还可以,没必要退保。当然,站在保险公司角度,欢迎来退保,那个业务员该重罚!
买医疗险、重疾险要趁早,带病投保是大忌,理赔的时候肯定麻烦!
以上回答如有不到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我不知道你所说的忽悠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你妈妈是买的是什么保险,所以说这个问题要分成几方面。
***如买的是重疾医疗类保险,你妈妈曾经在三甲以上的医院看过,而没有如实告知,肯定会对后续的理赔发生影响。建议你做一个补充告知,如果保险公司核保不通过会退还你所交保费。如果核保通过了。那么你就继续交钱,合同继续存在。如果你想退保,只能退保单的现金价值,重疾险的现金价值不是很高,退保是要受损失的。
第二,你妈妈买的,是重疾,医疗以外的保险,就是对健康没有要求的,不记风险型的产品,那么你妈妈几年以前,在三甲医院发生冠心病的治疗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你如果想退保也是可以的,但是退保是有损失的。
现在针对于你说的忽悠一词的理解,就是你妈妈不知道买了什么产品,保单上的签字不是你妈妈写的,或者投保风险提示书不是你妈妈自己亲自书写的,那么你可以直接到柜台上去退保是不受任何损失的。如果原来的业务员还在做,那他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如果你投诉到银保监会。那么也会对她的保险代理人的职业生涯产生影响。
由于你的问题描述的不是很清楚,所以我就大概怎么回答。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跟我私聊。
我就是太平洋的,第一,冠心病这个病如符合条件后,本身就是属于理赔范围,正常投保告知一定会拒保,第二,保险公司在投保时只会有业务员进行询问,并且录单子都是由业务员操作完成,这个业务员肯定以欺瞒误导等方式骗取你母亲的信任,然后把被保险人的情况填写的是正常。如果你认识这个业务员,有关系,那么直接找她先协商,要么把保险退了,这两年差的钱让她给你补上,要不就95500投诉,但是关键你能否证明确实是那个业务员跟你母亲说不影响的,如果没证据,对方还耍无赖,OK,投诉到保监会,申请仲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买重疾险的6大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买重疾险的6大忌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