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1 10级伤残鉴定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1 10级伤残鉴定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10级伤残鉴定标准?

1到10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2、二级,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3、***,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做伤残鉴定需要准备材料包括: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

7、CT及诊断报告;

8、交通事故认定书;

9、交通事故伤者***或户口本;

10、伤残鉴定委托书。

做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当事人痊愈出院,准备鉴定材料;

2、携带材料向鉴定机构提出伤残鉴定申请;

3、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

残疾鉴定标准1-10级规定?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识消失;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 不能工作;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 明显职业受限;d. 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 职业种类受限;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b.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 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d. 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 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d. 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 远距离活动受限;c. 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d. 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 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1 10级伤残鉴定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1 10级伤残鉴定标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