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财产保险公司理赔费用管理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财产保险公司理赔费用管理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把别人车刮了,保险公司理赔后还要自己赔偿额外的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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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遇到要赔额外损失的坚决不给,我觉得这是社会乱象,说严重点这就是敲诈,由于我的责任造成你直接的损失,我可以一分不少的赔给你,按照法律规定,财产碰财产,无人员伤亡,只负责赔偿直接损失,无需赔偿间接损失(营业性质除外)。
遇到难缠的,直接报交警处理,让交警从中协调。赔偿额外费用的只有人伤案件才有这一说,人必须住院了才会产生额外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我觉得在道路上刮刮碰碰本来就是意外,谁都不是故意去撞车,现在的道路窄车又多,刮碰是难免的,当你刮到别人,别人问你要额外费用,我就问你,你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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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就是为了预防出现意外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全额理赔过,就没必要再额外补偿了,当然出于人情,给对方点安抚也是可以的!就看对方的态度。如果太过分就不要理会了。
可以明确告诉你不需要了!在你全责情况下,而且你发生的情况属于车辆、经现场勘查和保险公司定损后,您无须再承担额外理赔、除非您第三者额度不够的情况下、剩余部分才需要承担!如果您第三者保障额度足够就不需额外承担
车损全损理赔,保险公司是如何操作的?
投保人的保险车辆出现全损理赔,保险公司对于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的案件按照保险车辆损失前的实际价值为标准计算赔偿。
1.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全部损失,保险人会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货币赔偿:保险人以支付保险金的方式赔偿;
(2)实物赔偿:保险人以实物替换受损标的,该实物应具有保险标的出险前同等的类型、结构、状态和性能;
(3)实际修复:保险人自行或委托他人修理修复受损标的。
2.对保险标的在修复或替换过程中,被保险人进行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3.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进行全损理赔的,如果有残余价值,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折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保险赔款中扣除。
4.其他保险理赔需要递交的相关材料按照理赔要求同时提供。
太平洋座位险赔偿标准?
座位险,其实就是车上人员责任险,包括司机和乘客的座位,是专门保障车上乘客(包括驾驶员)的一个险种,而车上人员责任险是属于商业险种之一。座位险是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处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以及不可抗拒的,造成车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导致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保险公司将赔偿治疗费或事故金。很多时候车上人员险都会被忽略购买,但是车上人员险是很重要,算是必买的险种之一。
包括司机和乘客的座位险,它是专门保障车上乘客(包括驾驶员)的一个险种。但是有一点要注意:这个座位险是不包括被保险人的。座位险保额1万至10万自定,保险责任因意外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最高以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为准。
车上的人员,每人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选择座位投保,另一种是按照核定座位数投保。前者的费率一般规定为赔偿限额的0.9%,后者为赔偿限额的0.5%。
赔偿额度,保险公司会根据您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赔偿所有应赔偿总金额的80%-95%其余部分为保险条款规定的免于赔偿部分。
被保险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赔偿8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85%,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赔偿90%,被保险人负次要责任的赔偿95%。赔偿项目,车上人员伤亡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为准,但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能超过每座赔偿限额。具体费用包括:抢救费、医药费、误工费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理赔费用管理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财产保险公司理赔费用管理办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